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!
 
 
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保護智慧財產權網頁
 
 

 

:::

Recent

數據載入中...
:::
首頁 > 智財權案例 > 相關案例 9
相關案例 9
非法下載音樂 罰22萬美元
新聞來源: 2007-10-06工商時報【王曉伯/綜合外電報導】


美國第一樁網路非法下載音樂的訴訟周四宣判,明尼蘇達州法院陪審團判定一名單親媽媽因為在網
路上分享二十四首歌曲檔案,必須賠償唱片公司超過二十二萬美元(約合新台幣七百一十九萬元)。

一、當事人拒絕和解走上法庭:
1.在全球最具影響力的唱片公司,包括美國唱片業協會以及其他六家大型唱片公司,共控告兩萬
六千多人。三十歲的湯瑪斯是他們控告的第一人,她拒絕賠償數千元的罰款,不願與唱片公司
  和解,而選擇上法庭。
2.湯瑪斯的律師說,本周稍早湯瑪斯已經籌措六萬美元的法律費用,她拒絕讓唱片公司以大欺小。
  湯瑪斯堅稱她從未下載或上傳音樂,而她的律師努力說服陪審團,唱片公司無法證明是誰上傳
音樂檔案到網路多媒體共享社區Kazaa。

二、只花五小就判有罪:
  1.根據法庭紀錄指出,陪審團認為湯瑪斯的證詞和唱片公司所提出的證據有所出入,只花了五個
小時就作出了決定,宣判她有罪。
2.陪審團判定湯瑪斯每一首歌曲要賠九千兩百五十美元,總共必須賠償二十四首,包括老天發威
合唱團的歌曲「Spiral」,天命真女的「Bills, Bills, Bills」以及莎拉克勞克蘭的「Building
a Mystery」。
3.唱片公司指出,他們在湯瑪斯的網路檔案資料夾中發現一千七百零二個歌曲檔案,
如果這些檔案歌曲都要罰,她的罰款將會變成數百萬美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