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保護智慧財產權自我考核實施要點
98.12.30.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會議修正通過
105.7.25.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本校為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計畫,並落實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之理念,引導教職員生建立正確的智慧財產權觀念,並推行使用正版合法之軟體與著作,特訂定「保護智慧財產權自我考核實施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」。
二、實施內容及業務分工:
(一)秘書室
1.綜理實施策略-行政督導項目。
2.召開小組會議規劃小組成員辦理相關小組活動。
3.督導與協調全校性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事務。
(二)教務處
1.綜理實施策略-課程規劃項目。
2.協助開設全校性智慧財產權相關通識演講或課程。
3.鼓勵教師自編教材或講義授課,協同數位學習中心利用校內網路教學平台編寫或提供學生下載使用,以降低學生影印教科書、講義。
4.協助全校專兼任教師於學期結束前與選課前,提供下學期所需書目及大綱,並於授課大綱中註明「不得非法影印」。
5.專責本校教務相關之保護智慧財產權事務。
(三)學生事務處
1.綜理實施策略-學生教育推廣項目。
2.訂定及管理學生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獎懲規定。
3.規劃宣導及說明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及案例。
4.新生入學訓練時加強宣導尊重與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。
5.鼓勵系學會或社團辦理智慧財產權宣導活動,
6.與非營利團體(NPO)或非政府組織(NGO)合作辦理智慧財產權相關宣導活動。
7.對違反智慧財產權(非法影印教科書、使用非法軟體、網路侵權)之學生建立輔導機制。
8.專責本校學生事務相關之保護智慧財產權事務。
(四)總務處
1.校園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廠商 ( 如:校園內書店、便利商店 ) 簽訂之契約,應納入尊重智慧財產權條款及違約時應即解約之規定。
2.專責本校總務相關之保護智慧財產權事務。
(五)研究發展處
1.綜理實施策略-輔導評鑑及獎勵項目。
2.將智慧財產權自我考核納入自我評鑑機制。
3.專責本校研發相關之保護智慧財產權事務。
(六)人事室
1.聘請學者專家或法律顧問以供本校諮詢。
2.舉辦教職員工智慧財產權觀念宣導之研習或相關活動。
3.專責本校人事相關之保護智慧財產權事務。
(七)圖書與資訊處
圖書部分
1.綜理實施策略-校園影印管理項目。
2.圖書館藏書及影音光碟之合法使用與管理。
3.圖書館藏數位化授權的取得與作業方式管理。
4.圖書館內公開播放的影音資料應購買公播版。
5.圖書館影印區標示警語提醒使用者尊重智慧財產權。
6.訂定影印服務規則,並納入尊重智慧財產權條文。
7.圖書館導覽時加強宣導尊重與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。
8.提供校園二手教科書流通平台。
9.專責本校圖書相關之保護智慧財產權事務。
資訊部分
1.綜理實施策略-校園網路管理管理項目。
2.建置宣導網站,並製作宣導智慧財產權海報、標語等文宣於校園張貼。
3.彙整有關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之規劃及執行事宜。
4.於圖資處電腦教室之電腦、影印機及掃描機標示「尊重與保護智慧財產權」文字。
5.訂定「校園電腦網路使用規範」。
6.訂定「(疑似)網路侵權事件發生之處理機制與流程(SOP)」。
7.訂定「網路流量異常管理機制(辦法)」(明訂網路流量的上限,並在超過流量時加以檢討、追蹤處理,並加以輔導)。
8.設立資訊安全人員與建立校園資訊安全監控之相關處理機制。
9.訂定電腦軟體侵權的處理程序與機制。
10.定期檢視校園合法軟體的使用期限與授權範圍。
11.公告本校『全校授權電腦軟體目錄』。
三、業務執行與自我評鑑:
(一)各單位請於每學年初擬定工作計畫,並於每學期末辦理自評,填寫自評表。
(二)每學期結束前,於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會議中進行業務報告,並檢討與考核執行成效。
四、本要點經本校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通過,簽請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